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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创 《无所畏惧》首播,两集剧情,三处商榷,编剧到底懂不懂法律常识

原标题:《无所畏惧》首播,两集剧情,三处商榷,编剧到底懂不懂法律常识

11月3日晚间,电视剧《无所畏惧》在爱奇艺6集上线。我只看了两集。抱歉,真的很抱歉。我之所以两集弃剧,实在是因为,短短两集剧情当中,我认为至少有三处值得商榷的内容。而这三处,我的感觉是,编剧像不懂法律常识一样。一部司法题材的电视剧,若是编剧连法律常识错误都犯,那就没有追剧的必要了。

先说第一处商榷。《无所畏惧》首集当中,热依扎角色和王阳角色发生了车辆剐蹭。王阳角色嘁哩喀喳一拍照,打对方保险公司电话,说对方全责,然后走人了。热依扎角色好像还在后边追,似乎并不认可自己全责一般。稍后,俩人在女主就职的律师事务所“见面”,热依扎还“吓得”不敢真见面了。

我不太清楚编剧搞这场戏的目的。如果这篇文章有幸能够被赵冬苓编剧阅读到的话,我真心希望,赵老师可以解释一下,这场戏的“戏剧目的”是什么。同时,这场戏,能够实现编剧所谓的“戏剧目的”吗?

略微有司法常识,尤其是道路行驶相关的司法常识,应该都清楚,出现交通事故之后,只要双方未能达成和解,那只要其中一方像剧情当中那样离开,那这个离开的一方,一定按照全责处理了。我印象当中,这个常识,应该是考驾照的科目一的一道题。王阳角色在热依扎角色并不认可后车全责的前提之下,开车离开,这叫“肇事逃逸”啊。这处商榷,不知道赵冬苓编剧怎么想的。

再说第二处商榷。《无所畏惧》第二集当中,女主让前夫哥家的小保姆帮助自己偷自家的房产本。这个桥段,大费周章,小保姆躲着前夫哥家的父母,十足的有点谍战戏的意思了。刚开始,我还没看懂,不知道小保姆要偷的是什么。看到后边,原来是女主家的房产本啊。

这一处,我也不知道编剧赵冬苓老师想要表达什么。还是那句话,这些大费周章的桥段,它的“戏剧目的”到底是什么呢?是女主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,所以要把自己的房产本拿到手吗?如果是这个目的,那这个做法,显然不符合司法考试已经通过的人的正常智商了。

略有常识,其实都知道,房产本即便是丢失,也是可以去房产局挂失的。房产本上有女主的名字,前夫哥就没法绕开女主去卖掉房子的。所以,这个房产本在何处,都没啥区别。前夫哥家还把这个房产本藏起来,又是什么目的呢?前夫哥家是法盲,女主也是法盲吗?或者,编剧老师自己是法盲,搞了一个法盲的剧情出来?

然后说第三处商榷。在《无所畏惧》第2集的剧情当中,女主角开始接案子了。这个案子,刑侦结束,已经进入到了公诉阶段,马上要开庭了。而这个时候,被告人的妻子找到律所,表示,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,因为他当时正和自己在一起。律师问这位妻子,这件事情,跟刑侦人员们说了吗?这位妻子说,说了,但刑侦人员不信,自己苦于没有证据。

结果,女主告诉这位妻子,回家找邻居们去,看看谁看到了。稍后,这位妻子就来了,告诉女主,找到邻居做目击证人了。这个桥段,我看完了之后,感觉非常牵强了。话说,赵冬苓老师曾经也创作过警察题材的主旋律电视剧,深知刑侦人员们的不容易。那么,怎么女主三言两语就可以解决的事情,在《无所畏惧》当中,刑侦人员就差点搞成了冤假错案呢?

女主知道告诉这位妻子,回家找目击证人去,难道刑侦人员不知道吗?这是不是赵冬苓编剧在该剧当中无法自圆其说的漏洞呢?难道是,为了证明女主有智慧,就故意拉低其他人员的办案智商吗?如果靠拉低别人的智商来求取女主的貌似智商,那这种智商,是真正的智商吗?

以上,我是看完了《无所畏惧》的两集剧情之后,产生的三个疑问。这是商榷式的疑问。如果编剧能够给出合理的回答,那便不是剧作的漏洞,不能说这部司法题材的电视剧的编剧不懂法律常识。如果编剧无法给出合理的答案,那似乎可以证明,这部剧的编剧,就是不具备全面的法律常识知识储备。

剐蹭、房本和找目击证人这三处戏,我个人的观感是,好笑,没常识的那种好笑。两集剧情,满打满算也没几个故事,竟然出现了这么多乐子,这剧,我是看不下去了。(文/马庆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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